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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曾经困扰北京集体户市民的问题
随着北京试行“公共户”
落户政策而得到解决
哪些人可以申请“公共户”?
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,北京市公安局印发《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(试行)》,2021年6月1日起执行。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市户籍人员(不含学生户口、驻京办户口、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),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“公共户”落户:
①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,但本人、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(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、子女、(外)祖父母、(外)孙子女。下同)在北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,户口无法迁出的;
②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,但本人、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北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,户口无法迁出的;
③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,现单位无集体户,且本人、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北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,户口无法迁出的;
④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,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,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;
⑤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北京市“公共户”内,且新生儿无法在北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,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“公共户”内申报出生登记;
⑥其他特殊原因在北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。
这里大骏也给大家
总结了几个常见的问题